苏州托普信息技术学院论坛's Archiver

topqing 发表于 2006-11-30 17:34

TOP晴 校园论坛管理办法-新手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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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color][/size][size=2][color=black]      论坛发展至今网友注册人数和在线人数都取得了不小的突破。而她的明天将如何?为此,我们决定对论坛再作调整,以使论坛的整体水平能得到再次的提升[/color][/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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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color=darkgreen][b]章程文字太多,大家可能都不见得仔细看,不过一定先请留意二楼标红色的条例[/b][/color][/size][/color][/color][/size][size=2][color=bl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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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qing 发表于 2006-11-30 17:45

注册会员必看

[quote]
为促进校园网论坛健康发展,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quote]一、管理体系:

     成员:管理员、超级版主、版主(实习版主)。

     1.管理员全面负责论坛日常管理工作。

     2.超级版主和版主由管理员任命,并实名填写个人信息表报院校备案。[/quote]

[quote]二、会员管理

     1.严格遵守学校校园网管理规定,不得发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以及与学校相关规定相违背的言论。

   2.不得发表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迷信或者教唆犯罪的言论。

   3.不得发表漫骂、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暴露他人隐私,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言论。

   4.不得故意使用带有污辱、人身攻击、恶意雷同、色情、暴力、反动或其他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悖的ID、头衔或签名。

     [size=2][b][color=Red]5.发表内容不得与学校相关规章制度不符的;大肆诋毁学校,损害学校形象与声誉的。[/color][/b][/size]

     6.在BBS内发表的一切文章及言论,仅代表作者本人立场,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发表人负责。

     7.在BBS内发表的一切文章和图片,属于原创作品的,版权属作者本人拥有。

     8.所发布的帖子若被论坛服务人员视为不适于该版面则可能被转移到包括回收站在内的其他版面同时予以论坛短信息通知。[/quote]
[/quote]

topqing 发表于 2006-11-30 17:45

论坛斑竹任免、管理总条例--斑竹必看

申请帖:[url]http://www.topqing.com/bbs/thread-2001-1-1.html[/url]

优良的秩序离不开完善的管理,网络论坛尤其如此,而对论坛的完善管理,首先要从管理层做起为了繁荣论坛,我们制定了这样一个版主管理条例,对版主的行为及论坛管理做了相关规定。

[quote]
[align=center][b]论坛斑竹任免、管理总条例[/b][/align]

[quote][color=Red]请各位斑竹[url=http://www.topqing.com/bbs/duty/duty.doc]下载个人信息表[/url],阅读其中的职责,如同意请填写表格,发送至管理员邮箱[email]notycn@gmail.com[/email]则斑竹权利生效.[/color][/quote]

一、基本要求
  1、原则上用户在论坛注册时间必须满一个月、上站次数满100次,并已在拟申请管理的论坛发表原创帖子不少于10篇,才可申请斑竹,但考虑到本论坛的实际情况,特放宽要求
  2、自愿、义务地为社区网友服务。
  3、具有充足的上网时间来保证负责管理所要申请管理的论坛。
  4、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及修养,工作态度认真。
  5、社区表现良好,并具有一定的社区经验。
  6、具备一定的组织与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7、自愿接受社区及网友的监督,遵守社区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社区统一管理,自觉维护社区形象。

二、注意事项
  1、每版块斑竹及特邀总定额不超过3人,包括3人(考虑版面发展等特殊情况除外)。
  2、论坛的斑竹原则上由TOP的网友担任。
  3、每一用户原则上仅允许担任一个版块的管理,并不得同时兼任两个版块的斑竹职位。
  4、因违反社区规则被撤销斑竹职务的,自被撤职之日起的三个月内不具备社区斑竹任职资格。
  5、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自社区批准辞职之日起的二个月内不具备辞职之前所管理论坛的斑竹任职资格,一个月后方可重新按规定申请除之前辞职版面以外版面的斑竹。
  6、ID不合社区法规的用户不具备斑竹任职资格。
  7、凡满足以上基本要求及注意事项1至6项的社区注册用户均具备社区意见建议及管理论坛之外的其他公共论坛斑竹任职资格。

三、审批流程
  1、采取个人申请、斑竹及管理员内部推荐的申报制度。
  2、个人申请,按斑竹申请格式认真填写并在[url=http://www.topqing.com/bbs/foru**isplay.php?fid=24]■-论坛事务区[/url]版块提交。
      3、经建议申请合格后填写[url=http://www.topqing.com/bbs/duty/duty.doc]《斑竹责任制表格》及《个人信息表》[/url]一张于内部备案。
      4、管理员就斑竹注册时间、上站次数及申请格式初审合格后,同时通知各分版块斑竹。

四、斑竹考察
      斑竹任用期内(除特殊情况的论坛),各注册会员及其他分版块斑竹就该斑竹的日常工作情况予以调查,包括(显性的):能否正确引导版面讨论方向、积极处理论坛纠纷、积极活跃版面气氛、组织活动等,同时结合该斑竹日常的工作情况,包括(隐性的):日常的*作记录、登陆次数等,综合意见后予以考虑是否留任,如条件符合,则立即予以*作并发布公告,如条件不符,则根据实际情况,免职。

五、附则
  1、本规定适用于日常事务区之外的所有公共论坛。
  2、特殊情况下,因论坛发展需要(含新开栏目),可不受此规定约束,但必须在管理员论坛提交讨论,经与拟邀请管理的论坛现任斑竹沟通同意后执行,但其成为斑竹后,必须接受社区各项规章制度的管理。
  3、社区对申请斑竹的条件保留有继续补充说明和解释的权利。
  4、此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quote]



[quote] [align=center][b]论坛斑竹责任制条例[/b][/align]
      [quote][color=Red]原则:谁主管,谁负责。如果论坛出现违反论坛帖子的内容,没有及时处理,将保留追究那版块斑竹及帖子作者的责任[/color][/quote]

[quote][color=Red]请各位斑竹[url=http://www.topqing.com/bbs/duty/duty.doc]下载个人信息表[/url],阅读其中的职责,如同意请填写表格,发送至管理员邮箱[email]notycn@gmail.com[/email]则斑竹权利生效.[/color][/quote]
一、论坛管理:
  1、论坛版面要求严格管理,版主必须负起引导舆论平息事端的责任,违规帖子或文字一经发现立即删除并做出扣分处理,(具体参照情节轻重处理)情节严重者(例如加载木马、发病毒贴、发不良广告链接、有毁国家团结稳定等)请第一时间通知总版主删除ID或封IP。
  2、版主回复网友的帖子要求认真诚恳,尽力维护版面良好的风气及特色,带动会员热情。
  3、版主在对论坛进行管理时,发生误删等偶发性过失时,请立即与总版主联系(建议用短消息)说明情况,并且在第一时间向受影响会员做出解释。
  4、各位版主应该主动加强与会员的交流与沟通,尽量稳固一批优秀会员,为繁荣版内创作奠定基础。
  5、论坛版主之间偶尔有意见分歧且私下难以解决影响管理的,可以到本版面发帖研究处理,不得在版内争吵。
  6、各分版版主应进行磋商后自行制定详细完整的论坛管理规定(版规),但其内容不得与总坛规定相抵触。
  7、各版主必须保持一定的在线时间,以便能够及时地维护论坛和回复网友的帖子。
      8、各版主可进行磋商后于管理版块内不定期举办一些活动,以刺激会员热情,提高版块活跃程度。

二、请假及离职:
      版主因为有事短期内不能对论坛进行管理的,应该说明情况,我们会做相应的处理。长期请参考《论坛斑竹任免、管理总条例》第二章的第五小条。

三、取消权限:
      版主在管理论坛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取消管理权限,具体:
  1、辱骂他人并且有明显过失者。
  2、用淫秽色情文字玷污论坛者。
  3、对投诉网友进行打击报复者。
  4、无故一周以上不登陆论坛进行管理者。
  5、带头无故挑起争端者。
  6、坚持我行我素一贯讽刺他人者。
  7、二周不发贴者,予以警告,持续1个月的,将取消版主资格。







[/quote]



附件:斑竹申请表
申请版块:
本站ID:
ICQ/OICQ:
每周上网时间(小时/周):
能取得联系的上网时段:
上网方式:
是否在其他网站担任或曾经担任管理职务,请列出:
职业:
专长(突出你管理该版的优势):
管理方针及风格:
能够胜任此栏目版主的详细理由:
对该论坛现状的看法及您的管理方针(想法或建议)及最有效的方式是什么:
是否已了解社区相关规则,严格遵守社区规则:

topqing 发表于 2006-11-30 17:45

占位

⺌歪苽挘棗 发表于 2006-11-30 20:54

小板凳

7号Scholl 发表于 2006-12-2 00:10

顶了!

奥塞罗 发表于 2006-12-20 13:45

简单易懂,管理员不简单啊!!!

topqing 发表于 2006-12-20 14:00

呵呵,有些问题一定要说清楚的,你跟他说很多也许觉得繁琐,索性就把最重要的给提出来

奥塞罗 发表于 2007-1-4 16:19

是的!!!这样易懂!!!一目了然!!!

ljysj 发表于 2007-2-1 19:27

不允许言论自由吗?哎,到哪都这样。。。飘。

云想衣裳 发表于 2007-3-27 21:37

斗志呢?:o
还剩几个人在游荡了.....:L

新生 发表于 2007-7-22 07:26

[u][i][b][font=新宋体][size=3]我是新生我想抱苏州托普   但我想知道些学校的情况<学生的真实评论>
拜托各位学姐来拉还有学长  拜托拉[/size][/font][/b][/i][/u]:P

zyb0629 发表于 2007-8-22 17:36

:victory:

wangkai526 发表于 2007-8-27 01:17

我第一个报名

豆豆 发表于 2007-9-4 00:01

还是老大厉害!

lufahang 发表于 2007-9-26 17:04

感慨而已

wangkai526 发表于 2007-10-1 17:14

看了````

top414d 发表于 2007-10-20 23:56

blackkkiller1 发表于 2007-10-21 20:53

我想问那个管理员的照片是自己吗:P
要是真的,那姐姐就是我们的校花了:lol

荷叶上的青蛙 发表于 2007-11-4 11:55

灌水区相对要求松懈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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